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本金逐月递增,利息逐月递减,月还款额不变。
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金,其中本金保持相同,利息逐月递减,月还款额越来越少。
1、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4、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5、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6、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
7、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8、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